
作者:侯烽林
笔者所谈的“绿”,是指多年来县级城镇居民老旧住房拆迁后,原住宅区内有关部门久未开发利用、长满蒿草的绿地;所谓“到户”,就是借鉴成功经验,将此类蒿草丛生的绿地,在短期内以灵活的形式就近分给住户种植蔬菜——公家要用便收回,公家不用便由个户种植,变废为宝,让地尽其用。这样既盘活了闲置的土地资源,又调动了居民参与开发的积极性,还增加了社会财富,丰富了居民餐桌。确实是好事一桩,很值得推广。

近年来,绝大多数县城,特别是地多人少的东北地区县城,随着拓展新城区、拆除破旧平房、迁移棚户区、兴建新楼群,多数城区内相继出现多处面积不等的拆迁后空闲地。除了已开发的必要的公园、停车场外,仍有一些蒿草丛生、砖头碎瓦遍地的绿地,有的已闲置多年,仍在原地“晒太阳”。类似情况并非一地独有,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,令人可惜!
如何尽快开发利用此类蒿草丛生的绿地?黑龙江一些县域“分绿到户”的做法值得借鉴。他们以扶贫的形式,就近承包给少数经济条件欠佳的家庭,种些黄瓜、西红柿、茄子、豆角、辣椒等居民日常餐桌上常见的瓜果蔬菜,使原来蒿草丛生的绿地,变成了住户瓜果飘香的蔬菜园!
各户承包之后,争相清除碎砖碎瓦,深翻起垄,精心栽培,细心管护,乐在其中。家有退休人员的,把菜地当成活动筋骨的健身场地;有的父母特意带着孩子一同劳动,把小菜园当成体验菜农辛苦、辨识多种蔬菜来历、学习栽培技术和营养知识的校外课堂。采摘之后,各家品尝自己的劳动成果,其乐融融。这既盘活了空闲地,减少了土地资源浪费,又为自己谋取了福利,丰富了居民餐桌,收获颇丰。
我国是世界上人均耕地资源较少的国家,确实应该倍加珍惜。若按一个县平均盘活利用500亩土地计算,这在地广人稀的东北已属可观,如在寸土寸金的山区,更是多么珍贵!要知道,正常情况下,得平整多少个山头、付出多大的投入成本,才能获得同样的土地。不算不知道,一算吓一跳。
有鉴于此,笔者建议:凡权属清晰、政府已收回储备、近期无建设计划的拆迁空闲地,可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》的规定,统一组织、签订协议,就近委托住户恢复耕种、限期使用、需用时无条件收回。短期无力开发利用的,可以分绿到户。一举多得,何乐而不为?
(作者系基层县志工作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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